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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合规咨询

2025 年电商领域税务政策聚焦跨境电商扶持与平台涉税信息规范两大核心,同时延续了此前针对综试区等的优惠政策,覆盖国内电商、跨境电商不同主体,以下从跨境电商、国内电商及违规处罚三个维度展开详细解读:
跨境电商专属税务政策
出口海外仓 “离境即退税:以海关监管方式代码 “9810” 出口的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退(免)税。货物已销售的按现行规定申报;未销售的可先预退税,后续再根据销售情况核算。核算期为税务机关办结预退税的次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超期未销售需全额缴回预退税,仅限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的货物,申报时需在明细表标注 “HWC - YT” 标识,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需分别使用单独申报序号或关联号
综试区无票免税:综试区注册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若在本地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信息,且经本地海关申报出口,可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税 注册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出口货物不属于取消退(免)税的品类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享受无票免税的综试区跨境电商企业,采用应税所得率 4%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还可叠加享受对应所得税优惠,需同时满足无票免税的各项条件,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
出口退运免税:2025 年底前,以 1210、9610 等跨境电商监管代码出口的商品,因滞销等原因 6 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已征出口关税可退还,仅限原状退运的非食品类商品,退运需在出口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国内电商通用税务政策
平台涉税信息报送新规:2025 年 6 月实施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要求,电商平台需在开展业务 30 日内报送平台域名、运营主体等基础信息;每季度结束后次月内,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和上季度收入信息。不过为便民劳务人员且依法免税的,无需报送收入信息,已填报过的信息也无需重复报送。该政策通过平台数据直连税务机关,堵住了个人电商、小商户的税收征管漏洞。
常规税种征管规则:企业性质的电商需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通常为 1%;个人电商若为个体工商户,需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通过平台提供劳务,平台需依法代扣代缴个税。此外,电商销售应税消费品(如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等),还需对应缴纳消费税。
违规行为处罚与责任界定
平台违规处罚:电商平台若未按期报送涉税信息,或瞒报、谎报信息,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 2 万 - 10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 - 50 万元罚款。不过若平台已尽到信息核验义务,因经营者或从业人员过错导致信息不实,平台无需担责。
企业违规责任:跨境电商若虚假申报出口预退税,或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核算、缴回预退税,税务机关会依法追征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国内电商若存在隐匿销售收入、虚假申报等偷税行为,除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能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此外,上海作为跨境电商综试区,本地跨境电商企业可同步享受上述跨境电商系列优惠政策,例如上海策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通过 4% 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政策降低了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