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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销售额未超45万元,免征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

日期:2022-07-11 来源: 关键词: 分类:公司动态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目前正值7月征期,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销售额未超45万元,免征增值税申报表怎么填?
咨询时间 2021年7月1日 答复时间 2021年7月1日
咨询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申报表如何填写?
答复内容     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本期销售额(不含税)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填写在第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例子:某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季度不含税销售额25万,经营业务适用3%征收率,享受优惠时,将25万元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对应免税额0.75万元[(25×3%=0.75)],填写在第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
答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相关问答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二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申报表怎么填?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40万元左右,未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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