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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后,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日期:2022-06-23 来源: 关键词: 分类:政策法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

大家都知道,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那么,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后,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通过几个问题看看~~

问题NO.1

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如何确定是否能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新设立企业尚无法准确预判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回答   为增强政策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

01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02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我们来举个例子

 A公司于2021年6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1年12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分别为280人和4500万元。A公司按规定于2022年4月10日申报2022年1-3月的资源税和房产税时,尚未办理2021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呢?

答案是可以的!!~A公司4月10日尚未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可采用4月的上月末,即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条件,判断其是否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A公司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并且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问题NO.2

新设立企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后,对于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的“六税两费”是否需要进行更正?

 回答   根据《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我们来举个例子

A公司于2021年6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12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31日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分别为280人和4500万元。A公司于4月10日申报2022年1-3月的资源税和房产税时,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了减免优惠,4月20日办理了2021年度汇算清缴,结果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汇算清缴后,根据《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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